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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略源商学 阅读量:3281次
所谓价值星系是一个企业间的中间组织,是一个企业引力集合的创造价值的系统。这个系统的各成员,包括作为“恒星”企业的经纪人公司、模块生产企业、供应商、经销商、合伙人、顾客等,共同“合作创造”价值,通过“成员组合”方式进行角色与关系的重塑,经由新的角色,以新的协同关系再创价值(reinvest value)。
这个系统由各种成员组成,包括作为“恒星”企业的经纪人公司、模块生产企业、供应商、经销商、合伙人、顾客等。他们可分为三类,第一类是“恒星”企业,第二类是“行星”企业,第三类是“卫星”企业。这些成员共同合作创造价值,通过“组合”方式进行角色与关系的重塑,以新的角色和协同关系进行价值再创造。
在价值星系中,有两种力量在起作用,一种力量是吸引力,另一种力量是逃逸力,它们影响着价值星系中星系的规模大小与关系紧密程度。当吸引力大于逃逸力时,“恒星”企业将吸入“行星”企业,或“行星”企业将吸入“卫星”企业;相反,当吸引力小于逃逸力时,“行星”企业将逃离“恒星”企业,或“卫星”企业将逃离“行星”企业。如果“恒星”企业的吸引力足够大,那么将会吸入更多的“行星”,星系规模就会扩大;反之,如果“恒星”企业的吸引力减弱,许多“行星”将会逃逸,星系规模就会缩小。但无论如何,当这两种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处于均衡态的时候,“恒星”、“行星”和“卫星”企业就会既“自转”又“公转”。